本标准与JIS A 9504—2003《人造矿物纤维保温材料》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 11835 1998《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 本标准与GB/T 11835 1998相比较,主要做了如下修改: ——提高渣球含量指标要求; ——拓宽制品的密度范围,增列制品密度单值允差; ——提高毡及部分板制品的导热系数要求,并将导热系数试验温度的允差修改为5℃; ——增列毡制品燃烧性能要求; ——将憎水率从管壳的必做性能中删去,改为选做性能; ——增加选做性能:最高使用温度、腐蚀性; ——增加附录E“矿物棉制品对金属的腐蚀性测定”; ——增加附录G“不同温度下的导热系数方程”,以便使用方选用。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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