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果被欺负的一方,挺身而斗、据理力争,不甘被欺负,而要跟衙门斤斤计较、纠缠不休,则衙门未必胜算,最后衙门之头可灰、大官人之脸可土,而吾侪“刁民”之一口鸟气,亦可稍吐于万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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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一九三五年生于哈尔滨,一九四九年到台湾。李氏文笔自成一家,被喻为百年来中国人写白话文之翘楚。发表著作上百余种,以评论性文章最脍炙人中,《胡适评传》与《蒋介石研究集》为其代表作。西方传媒更捧为“中国近代最杰出的批评家”。 |
| 《李熬闹衙集》小引 鸟政府,赔钱来 一元官司 ——台北市政府被罚一元记 又一元官司 ——高雄市政府被罚一元记 控告台北市政府四文件 查禁无法,出个警察 ——李敖告新闻局长和八个警察分局长自诉状 邵玉铭不守出版法规! 李敖答外交部 谁不执行“保险法”? ——李敖警告财政部长林振国、保险司长陈冲、国泰人寿蔡万霖、蔡宏图、范光煌 跟国防部打笔仗 代萧孟能闹金衙 代萧孟能再闹金衙 代萧孟能三闹金衙 代萧孟能闹银衙 代萧孟能闹税衙 代萧孟能闹财衙 吴祺芳怎样作弄江鹏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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