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徐忠明,男,1960年12月生,原籍上海市川沙县。1984年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于广州中山大学法律学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学术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和比较法。
主要著作有:《法学与文学之间》,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1月版;《思考与批评--解读中国法律文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 |
| 总序 自序 第一编 古典文学与法律文学 包公杂剧与元代法律文化的初步研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视野中的清官司法 《窦娥冤》与元代法制的若干问题试析 《金瓶梅》“公案”与明代刑事诉讼制度初探 从明清小说看中国古人的诉讼观念 《活地狱》与晚清州县司法研究 《金瓶梅》反映的明代经济法制释论 古代希蜡法律文化视野中的《安提戈涅》 第二编 法律传统与现代变迁 皋陶与“法”考论 “仵作”源流考证 与《罗马法与中国古代契约法》作者商榷 国家与社会:汉代“独尊儒术”及其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启示 关于唐代法律体系研究的述评及其他 中华法系研究的再思 从比较法律文化看法律移植 晚清法制改革引出的两点思考 中西比较:市民社会与现代法制的成因 西方市民社会与现代法制建设及启示 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目标与途径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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