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泽鉴,台湾著名民法学家,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
| 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对物权行为适用之基本问题 三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出租他人之物、负担行为与无权处分 租售他人之物、所有人之承认与债之主体的变更 买卖、设定抵押权之约定与第七五八条之“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错误与不当得利 未成年人与代理、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制度与衡平原则 不当得利之连带债务 侵害他人债权之侵权责任 信赖利益之损害赔偿 出卖之土地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交付受领补偿费之请求权基础 德国法上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 代位权之代位 基于契约关系之越界建筑与土地受让人之拆屋还地请求权 离婚契约之拘束力与特别生效要件之履行 两愿离婚“登记”法律性质之争议在法学方法论上之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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