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泽鉴,台湾著名民法学家,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
| 无权代理人之责任 物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突破与发展 公路法关于损害赔偿特别规定与民法侵权行为一般规定之适用关系 土地登记错误遗漏、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与国家赔偿责任 为债务履行辅助人而负责 出售之土地被征收时之危险负担、不当得利及代偿请求权 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完全给付与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第二六四条规定之适用、准用与类推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第四二五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委托人不得代位行命名受任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取得之权利 通谋虚伪之第三人利益契约 五则法律问题及“司法院”研究意见之检讨 无扶养义务而为扶养时之请求权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侵权责任:比较法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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