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邱兴隆,湖南湘乡市人,1963年元旦生。1979年生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法不学硕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后未申请博士学位,弃学经商。现为自由研究人员。主要著有《刑罚学》等书,合译《牛津法律大辞典》、《肯尼刑法原理》与《惩罚与责任》等,另在《中国社会科学》与《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译)文50余篇。所撰论文曾多次获院校与省级优秀成果奖。现致力于监狱亚文化,成囚心态,刑事司法错误与刑罚理性研究。 |
| 刑罚理论的求索与创新 前言:主体的沉重 关于本书基本原理的说明 第一章 刑罚的正当性序说 第二章 刑罚的报应性 第一节 报应正名 第二节 报应性的渊源 第三节 报应性的规定 第三节 报应根据统一化 第五节 结论 第三章 刑罚的功利性 第一节 功利正名 第二节 功利性的渊源 第三节 功利根据的内容 第四节 功利性的规定 第五节 功利根据统一 第六节 结论 第四章 报应性与功利性的联结 第一节 报应与功利的同一样 第二节 报应与功利的差异性 第三节 报应与功利的对立性 第四节 结论与悬论 第五章 刑罚根据统一化 第一节 统一的必要性 第二节 统一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统一的基本定律 第四节 结论 第六章 制刑的当正性 第一节 制刑的报应性规定 第二节 制刑的功利性规定 第三节 制刑的统一性规定 第四节 制刑的可分配性规定 第五节 制刑的可执行性规定 第六节 刑罚体系的理性验证 第七章 动刑的正当性(上)——动刑的前提 第一节 定罪的报应性规定 第二节 定罪的功利性规定 第三节 定罪的统一性规定 第四节 定罪的立法理论规定 第五节 定罪的司法理性规定 第八章 动刑的正当性(下)——动刑的规定 第一节 动刑的报应性规定 第二节 动刑的功利性规定 第三节 动刑的统一性规定 第四节 动刑的立法理论规定 …… 第九章 配刑——正当性(上)——配刑的基准 第十章 配刑——正当性(中)——配刑的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配刑——正当性(下)——配刑的具体规定 第十二章 行刑的正当性(上)——行刑的一般规定 第十三章 行刑的正当性(下)——行刑的具体规定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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