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葛洪义,1960年生,浙江宁海人,法学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和厦门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多所高校兼职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哲学和法律方法:出版《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法律与理性——法的现代性问题解读》、《法与实践理性》等著作,主编《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连续出版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70余篇。 |
| 第一章 绪论 第一编 法的概念 第二章 法的现象与本质 第三章 法的价值 第四章 法的特征、要素与程序 第五章 法的功能与作用 第六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七章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 第二编 法的演进 第八章 法的演进概述 第九章 法的起源 第十章 资本主义法 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法 第十二章 法的传统 第十三章 法的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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