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论 第一编 契约责任的一般原则与归责标准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罗马法契约责任的一般原则:《学说汇纂》第50编第17章第23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学说汇纂》第50编第17章第23条第一部分:各类善意契约的法定责任 第三节 《学说汇纂》第50编第17章第23条第二部分:契约当事人享有的协议权及其范围 第四节 《学说汇纂》第50编第17章第23条第三部分:意外事变与不可抗力 第五节 《学说汇纂》第50编第17章第23条中的“改动(interpolatio)” 第三章 划分责任程度的标准、利益原则及其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应用及变异 第一节 利益原则与注意义务 第二节 利益原则的形成及其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应用 第三节 确定当事人责任种类和等级的其他制度和因素 第四章 举证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优士丁尼法中有关监护的举证责任 第三节 其他契约的关系中“成立性”证据 第四节 对法律推定过错的证明——免责证据的使用 第五节 免责证据在意外事变或不可抗力中的适用 第五章 罗马法契约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赔偿方式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诉讼赔偿及其范围 第三节 确定赔偿额的其他标准和因素 第四节 协议赔偿——罚金要式口约 第二编 各类单一归责标准 第六章 故意与恶意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故意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第三节 故意与重过失 第四节 故意与过失 第七章 过失与勤谨注意 第一节 概述 …… 第八章 迟延 第九章 故意和过失的推定 第十章 风险与风险责任 第三编 免责事由 第十一章 一般负责事由 第十二章 主观免责事由 第十三章 客观免责事由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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