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目录 案例索引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仲裁的性质与优越性 1仲裁的性质 1.1仲裁的含义 1.2司法精神 1.2.1符合自然的公正 1.2.2实体法依照先例 1.2.3程序上大原则要依照法院作法 1.2.3.1程序上要实行对抗制 1.2.3.2开庭 1.2.3.3依照证据法 1.2.3.4仲裁员不得接受单方面的争辩与证据 1.2.3.5文件披露 2仲裁的优越性 2.1国际性 2.1.1稳定管辖权 2.1.1.1择地行诉 2.1.1.2英国法院态度的改变 2.1.1.3仲裁条款起的作用 2.1.1.4法院在纽约公约不中止理由 2.1.2全球性可执行裁决书 2.1.2.1国际追偿的主要考虑 2.1.2.2裁决能在国际执行的重要性 2.1.2.3纽约公约可拒绝执行的理由 2.1.2.4执行的做法 2.2秘密性 2.2.1各国对秘密性的地位 2.2.2刊登裁决书的争论 2.2.3英国仲裁:“特殊事项”到批准上诉法院的做法 2.3非形式性与有伸缩性 2.3.1程序方面: 2.3.2法律代理人方面 2.3.3伸缩性方面 2.4仲裁员的专业性 2.5快速、经济 第三章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重要性 1.1法院拥有的管辖权 1.2仲裁的管辖权 2仲裁必须针对争议 2.1仲裁与意见书,评估的分别 2.2何谓争议? 3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 4仲裁协议对仲裁地点的选择 4.1是否纽约公约国家或地区? 4.2仲裁地点程序法的考虑 4.3仲裁地点法院对仲裁管制掌握的轻重 4.4仲裁地点有否禁止外国人参与仲裁? 4.5仲裁地点其他考虑如人才,收费等。 5仲裁协议对仲裁员资格国籍的规定 6仲裁协议对仲裁员人数的规定 6.1如果对人数没有规定? 6.2仲裁协议对人数有规定的情况 6.2.1一个仲裁员 6.2.2二个仲裁员 6.2.3三个仲裁员 7仲裁协议对争议金额大小的规定 8仲裁协议要求友好考虑 9Scott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