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宋冰,女,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获太古奖学金赴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深造,1991年获牛津大学国际关系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4年,任新加坡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法律与政治方面的研究。1995-1996年,获豪泽环球奖学金赴纽约大学法学院深造,于199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取纽约州津律师资格。现任香港律师协会内地事务委员会委员,并在香港从事律师工作。学术兴趣包括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宪法、行政法、竞争法以及反托拉斯法。 |
| 序言 第一部分美国与德国司法制度的架构 一、当代美国与德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 美国法简史 德国法简史 二、宪政体制:法院在政府架构中的地位 美国的宪政体制 德国的宪政体制 三、法院体系及其内部的上下级关系 美国法院的双重体制 德国的法院体系 第二部分司法程序的参与者 一、法官 美国:遴选法官的制度 德国上诉法官:职业模式兼与英美的比较 二、非职业法官与陪审团 德国的非职业法官:与美国陪审团的比较(刑事) 三、律师 美国的律师业 德国的辩护人:高度规则化的职业 四、利益集团 诉讼作为压力集团活动的一种形式 法院之友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诉讼 第三部分司法程序 一、民事诉讼程序 美国的民事诉讼 德国的民事诉讼(一) 德国的民事诉讼(二) 二、刑事诉讼程序 美国的刑法、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审判 德国的刑事诉讼法 美国的辩诉交易 德国:没有辩诉交易的国家 三、上诉与初审(美国) 来自上诉法院的思考 初审法官作用透视 四、判决的形成以及不同风格 美国最高法院的各种意见书 概念论、实用主义和勇气:一名普通法律师对德国 联邦法院一些判决书的考察 德国初审法院的判决书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书 五、判决的执行(美国) 美国法院判决的执行 第四部分司法决策 一、美国法律制度中的司法决策 二、德国的司法决策者:联邦宪法法院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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