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翻译工作是由黄风博士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研究中心)同意大利"罗马法传播研究组(Gruppodiricerca sullUa diffusione del diritto r0mano)"和罗马第二大学"法的历史和理论部"罗马法教研室达成的协议完成的。本协议得到意大利"国家科研委员会"的支持。全书的出版也得到该委员会的支持。桑德罗·斯奇巴尼1992年5月23日写于罗马——北京 |
| 前言 引言 §1.罗马法 §2.法的概念和罗马观念 §3.法的沿革和罗马法的发展阶段 §4.公法和私法命令性规范或绝对规范和任择性规范或补充规范 §5.个别法或特殊法和共同法或一般法特权 §6.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7.法的渊源 §8.法的解释 §9.私法的议题及其各个部分主观法 §10.罗马法学的系统方法 总论 I.权利主体或权利能力 §11.权利主体总论 §12.权利能力的要件——I.人的存在 §13.权利能力的要件——Ⅱ.自由身份 自由人和奴隶 §14.取得自由地位的方式 §15.权利能力的要件——Ⅲ.市民身份 §16.权利能力的灭失 §17.变更权利能力的条件 §18.法人 §19.团体(universitates personarum) §20.基金会、国库和尚未继承的遗产 §21.法人的消灭 Ⅱ.权利的取得与丧失 §22.法律事实继承 §23.法律事实的分类 §24.适法行为意思的要件 §25.通过他人表示意思和意思代理 §26.对适法行为后果的自愿限制条件、负担和期限 §27.适法行为的原因 §28.适法行为的种类 §29.适法行为的无效意思瑕疵概述 §30.意思瑕疵障碍性错误 §31.诈欺 §32.胁迫 §33.对无效性的补救 §34.非法行为 §35.非法行为的后果:赔偿损失 §36.时间 §37.错误 Ⅲ.权利保护 分论 家庭法 物法 债法 债法总论 债法分论 取得的一般原因和方式 赠与生者间概括继承 死因概括继承或遗产继承 译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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