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朱崇实,1982年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0年5月毕业于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厦门大学校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9部(含合著),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部省级科研课题10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国家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张榕,福建大田人,1964年5月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兼任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要学术成果:《中国司法能动性的开启及其规制》(《厦门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民事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的理念及路径》(《法律科学》2006年第1期)、《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诉讼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 |
| 总序 前言 第一章 证据能力 第一节 证据能力概述 第二节 两大法系的证据能力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证据能力制度 第二章 证据种类(一)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述 第二节 证人证言 第三节 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 第四节 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 第五节 鉴定结论 第三章 证据种类(二) 第一节 书证 第二节 物证 第三节 电子证据 第四节 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 第四章 证据规则(一) 第一节 证据规则概述 第二节 关联性规则 第三节 传闻规则 第四节 推定规则 第五章 证据规则(二) 第一节 自认规则 第二节 自白任意性规则 第三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六章 证明责任 第一节 证明责任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 第七章 证明标准 第一节 证明标准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第八章 证据的调查收集 第一节 证据调查收集概述 第二节 证据调查收集的主体 第三节 证据调查收集的程序 第四节 证据保全 第九章 质证 第一节 质证概述 第二节 质证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证据开示 第四节 质证的询问规则 第十章 证据裁判主义 第一节 证据裁判主义概述 第二节 证据裁判主义的历史考察 第三节 事实认定过程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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