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最负盛名的悲剧作品,且被人引用最多的一部剧本。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古代神话中,故事讲述:丹麦王子为了向杀父娶母篡位的叔父复仇而装疯,历经折磨而终于报仇,夺回王位……本书为中英对照,在品位大师名著的同时感受英语的原汁原味。 |
| 查尔斯·兰姆:英国作家,1775年生于伦敦。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随从兼仆人。兰姆自幼酷爱读书,因为父亲的关系。他读遍了律师家的藏书。他7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成绩优异,但由于口吃没能升入大学。14岁开始自谋生计,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工作了3年,后在东印度公司工作了33年,直到50岁退休。 兰姆一生经历平凡但又屡遭不幸。他母亲家族中有精神病史,这个遗传的病因造成了他一生的不幸。他小时候常到外祖母做管家的乡下田庄去住,与一位名叫安妮·西蒙斯的小姑娘有了感情。但在兰姆20岁时。安妮却与别人结了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入精神病院治疗才得以康复。次年,他的姐姐玛丽因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挑起了沉重的家庭负担。为了照顾玛丽,他终身未婚,与姐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1825年兰姆退休,移居埃德蒙顿;由于玛丽病情日益恶化,加上远离亲友,兰姆日渐消沉,在一次意外受伤后,1834年卒于埃德蒙顿。 兰姆的文学写作大部分是在业余时间进行的。他写过诗歌、传奇、剧本、莎剧论文、美术评论,成就最大的是随笔散文。他出版过两本散文集,即《伊利亚随笔》(1823)和《伊利亚续笔》(1833)——这是他最重要的代表作。兰姆也被视为与法国散文家蒙田齐名的散文大家。 兰姆的这些随笔内容多种多样:或写他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人朋友,或写他做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忙中偷闲的小小乐趣,或漫谈他读过的书、念过的诗、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街景市情,写乞丐、扫烟囱的穷孩子、书呆子、单身汉和酒鬼等等。他的笔法是叙事、抒情、议论互相穿插,使用的语言是大白话中夹点儿书面语,风格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
| 奥塞罗 李尔王 麦克白 哈姆雷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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