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东。男,1971年生。1988年全国高考广东省第一名(文科)。曾任职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法律部(1992-1996年)及广州至信律师事务所(1996年)。1995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经济学学士(1992年,北京大学国际经济系),法学硕士研究生(1998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法学博士(2001年,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
2.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 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香港经贸法、公司法、保险法、合同法。 3.主要出版物/论文发表/科研成果 1,1997年 《论香港法律渊源的未来走向》,载《政治与法律》 1997年第6期(上海社科院主办) 2,1998年 《英国公司法上的董事受信义务——兼与王保树、孔祥俊、梅慎实等诸位 先生商榷》,载《比较法研究 00 1998年第2期(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3,1999年 《给个说法——保险与理赔》(独著),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4,2001年 《论跨国公司治理中的责任承担机制》(博士学位论文)。 5,2002年 《也论〈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下的法律服务对外开放——兼论中国的立法取向》,载《国际经 00 济法论丛》2002年总第6卷,法律出版社。 |
| 导 言 第一章 跨国公司治理中的责任承担机制之理论框架 第一节 公司治理概说 一、经济学和法学对公司治理的理解 二、全球公司治理运动及其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跨国公司治理中的责任承担机制概说 一、跨国公司的定义和国籍的再探讨 二、“跨国公司治理”的理念 三、跨国公司治理中的责任承担机制:经济学的视角和法律面临的困境 第二章 跨国公司治理中的责任承担机制之现实基础 第一节 公司治理问题在跨国公司情形下的变迁 一、公司治理结构及各利益相关者的法律地位在跨国公司情形下的变迁 二、公司治理基本原则在跨国公司情形下的变迁 第二节 跨国公司的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法律结构 二、组织结构 第三节 跨国公司治理中的“公司独立人格”与“公司控制” 一、“公司控制”的概念 二、“控制”方式的分类 三、跨国公司经营的“当地化”、“分权化”与子公司的“自治” 四、精确区分“控制的程度”的可能性是否存在? 第三章 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责任的承担机制 第一节 跨国公司治理中的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论争 一、公司人格的独立性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吗? 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论争焦点 三、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与公司控制 第二节 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责任承担机制的比较法研究 一、公司人格独立原则的固守和“公司人格否认”的例外适用——英美法“揭开公司面纱法理”之反思 二、公司人格独立原则的彻底否定和公司控制原则的固守——“单一企业论”之检讨 三、德国公司集团法上的母公司责任承担机制——对“一刀切式”方法论的质疑‘ 第四章 管理层的责任承担机制 第一节 董事义务概说 一、董事与公司的关系 二、董事义务的分类和内涵 第二节 跨国公司管理层的含义及母公司管理层的义务 一、谁真正控制着跨国公司:管理层权力的扩张 二、母公司管理层义务相对方的范围 第三节 子公司管理层的双重效忠义务 一、“双重效忠义务”问题的产生及其根源 二、解决“双重效忠义务”问题的途径 第五章 中国的实证研究和立法设计 第一节 外商投资公司的治理及其变迁 一、外商投资公司的治理 二、外商投资公司治理的变迁 第二节 中国相关的立法设计 一、外国母公司对其在华子公司债务责任的承担机制 二、外国母公司及其在华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承担机制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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