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对海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作了系统的研究和阐述。全书结合我国海商法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属于海商法调整范围的海上运输合同、租船合同、海上拖航、海上保险、船舶碰撞、海上油污等民商法范围,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和有关主管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的行政法规及我国参加的国际海事公约、处理海事纠纷的程序性规范等,分章作了详细的阐述。 |
| 何丽新,女,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
从 1995 年开始主要从事海商法、保险法和婚姻家庭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曾主持教育部课题《海事留置权研究》、司法部课题《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和福建省教育厅课题《海洋环境污染法律制度研究》等,并曾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主编或合著《国际海事法学》、《商法概论》、《国际经济法学》、《债权法》《海商法》、《海商法案例精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等,并发表《尼卡轮法律问题研究》、《关于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举证责任的思考》、《论海事赔偿责任制度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论评析海商法条款之教学活动》、《论完善遗产管理制度》、《承运人对无单放货抗辩事由之分析》、《民法典“继承法”编立法建议稿》等等文章。 |
| 前言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海商法的概念 第二节 海商法的形式 第三节 海商法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 我国海商法概况 第二章 船舶 第一节 船舶概述 第二节 船舶所有权 第三节 船舶抵押权 第四节 船舶优先权 第五节 船舶留置权 第三章 船员 第一节 船员 第二节 船长 第三节 有关船员的国际公约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节 沿海运输和国际海上运输 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概述 第三节 提单 第四节 集装箱货物运输 第五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 第六节 调整提单或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国际公约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概述 第二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节 海上旅客运输法规及国际公约 第六章 租船合同 第一节 航次租船合同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三节 光船租赁合同 第七章 海上拖航合同 第一节 海上拖航合同概述 第二节 海上拖航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海上拖航合同责任制度 第八章 船舶碰撞 第一节 船舶碰撞概述 第二节 船舶碰撞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计算方法 第四节 船舶碰撞纠纷处理的管辖与法律适用 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节 海难救助概述 第二节 救助合同 第三节 救助款项 第四节 有关海难救助的国际公约 第十章 共同海损 第一节 共同海损概述 第二节 共海海损的范围 第三节 共同海损的理算 第十一章 船原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节 船源海洋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概述 第二节 有关船源污染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 第三节 有关船源污染损害赔偿国内立法 第十二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 第十四章 海事争议的解决 附录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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