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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康扬:教授,法律逻辑硕士研究生导师。
1955年就读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至今先后在四川大学法律系、哲学系、职教院工作,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教学院副院长。1985年获国家律师资格(四川省司法厅发证)。1988年11月至1998年6月间任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9年赴美国圣路易斯大学和华盛顿大学任教,1998年6月至今任政协成都市委员会副主席。 主要从事普通逻辑、法律逻辑、辩证逻辑、科学方法论、律师业务、立法学的教学和科研。曾在报刊发表文章50余篇。主编、合编著作十部,《形式逻辑学》(合作,吉林大学出版社,1984年)、《逻辑学》(合作,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自然科学认识论》(合作,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科学研究的艺术》(合作,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青年普法丛书》(合作,副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法律逻辑》(个人著作,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金融法学教程》(合作、主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1997年)、《法律逻辑原理》(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法理学》(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等。《科学逻辑》获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青年普法丛书》、《刑事侦查与逻辑思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二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获成都市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逻辑思考》获成都市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该文已编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库》一书中(证书号98051)。 现为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四川省宪法学研究会顾问、成都市社科联顾问等。 |
|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法律逻辑研究的对象 第二节 法律逻辑的性质 第三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第二章 概念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第三节 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四节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第五节 定义 第六节 划分 练习题 第三章 判断论(上)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性质判断 第三节 性质判断周延性问题 第四节 性质判断的逻辑关系 练习题 第四章 判断论(中) 第一节 关系判断 第二节 模态判断 第三节 规范判断 练习题 第五章 判断论(下) 第一节 联言判断 第二节 选言判断 第三节 假言判断 第四节 多重复合判断 第五节 真值表 练习题 第六章 推理论(上)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直接推理 第三节 关系推理 练习题 第七章 推理论(中) 第一节 直言三段论推理 第二节 联言推理 第三节 选言推理 第四节 假言推理 第五节 假言联言推理 第六节 假言选言推理 第七节 多重复合假言、联言、选言推理 练习题 第八章 推理论(下) 第一节 归纳推理 第二节 回溯推理 第三节 类比推理 练习题 第九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同一律 第三节 矛盾律 第四节 排中律 第五节 充足理由律 练习题 第十章 逻辑方法 第一节 观察 第二节 实验 第三节 假说 第四节 寻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 第五节 整理经验材料的思维方法 练习题 第十一章 证明与反驳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证明的结构及种类 第三节 反驳及其方法 第四节 证明与反驳的逻辑规则 练习题 附录:综合练习一 综合练习二 编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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