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吴梅筠,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及四川大学学术带头人。1952年毕业于上海医学院。1953年任教于四川医学院(后更名为华西医科大学,现合并为四川大学)。从事法医学教育工作52年, 系四川大学法医学系创始人之一,参与建立了四川省法医学会及四川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兼任: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法医学教育研究会顾问, 中国法医学杂志副主编及英文编审, 中国司法鉴定杂志、中国输血杂志及四川大学学报等杂志编委。专业:法医学。擅长:法庭生物学,1955年—1985年兼做普通病理学。 |
| 第一节 法庭生物学概论 一、法庭生物学的概念 二、法庭生物学与法科学的关系 三、法庭生物学与法学的连接 第二节 法庭生物证据 一、证 据 二、物 证 三、法庭生物物证 第三节 法庭生物物证的鉴定 一、鉴定的概念 二、鉴定的程序 第四节 法庭生物学的任务 一、法庭生物物证的个人识别 二、案件的重建 三、亲权鉴定 第五节 我国及英、美、德、日诸国的法科学体制 一、我国的法科学体制 二、英、关、德、日等国家的法科学体制 第六节 证据制度的发展历史 一、神示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 三、自由心证制度 四、现代中国的证据制度 第七节 法科学的发展史 一、中国法科学的发展史 二、西方国家法科学的发展史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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