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姚欢庆著 作者简介: 作品:《来胜司考一本通(共8册)/2009精品丛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模拟试卷》《名师讲义:4:民法》《民法概论》《民法精义》《知识产权法练习题集》 |
| 3.宪法监督 【解析】宪法监督是宪法学中最重要的理论研究领域之一。制宪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宪法,使宪法的原则和内容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现。作为根本法,宪法不能自发地实施,它需要一整套保障机制,确立有效而系统的监督体系。在宪法实践过程中,宪法监督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因为各自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政治体制差异而各具特色,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美国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制度、法国的宪法监督机关——宪法委员会和德国的宪法监督机关——宪法法院。 【参考答案】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违宪,以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制度。世界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形式各异的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发挥生命力的基本条件。其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发挥宪法调整社会生活的功能,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最高法地位;有助于保障宪法秩序的稳定,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的统一性;有助于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自由。 4.聚众哄抢罪 【解析】本罪的特点是,聚集多人夺取公私财物,参与哄抢的人员处于随时可能增加或减少的状态;哄抢人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依靠人多势众取得财物。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哄抢财物的人,以及积极参加者的行为才成立本罪,其他一般参与人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根据我国刑法268条规定,犯本罪的,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行为人。 【参考答案】聚众哄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众多人,哄抢滋扰,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哄抢人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依靠人多势众取得财物。犯本罪的,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行为人。 5.孳息 【解析】名词解释,除了需要表述本身的定义以外,为了获得一个较高的分值,应当将这个名词解释中重要的内容作适当的拓展,如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以及孳息的归属规则。否则,由于答题的内容过于简单,导致失分。由于主观题判卷都是由人力完成。虽然会提供参考答案和得分点,但毕竟每个人改卷的时候会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适当多答一些相关内容会有好处。 孳息属于物权概述一章中的内容,除了孳息这个概念以外,建议掌握物权、不动产、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请求权等概念。 【参考答案】所谓孳息,是指按照自然性质或者基于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 更多 |
模拟试卷一 模拟试卷二 模拟试卷三 模拟试卷四 模拟试卷五 模拟试卷六 模拟试卷七 模拟试卷八 模拟试卷九 模拟试卷十 附录: 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法学试卷 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法学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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