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内容简介: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598-2-17:1984《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17章: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和1990年第2号修改件。本部分与IEC 60598-2—17:1984+A2:1990的主要差异为:做了编辑性修改,将IEC标准范围中对适用光源的规定改为“电光源”。 。 本部分代替GB 7000.15—2000。 本部分与GB 7000.1 5~2000的主要差异包括: ——引用标准GB 7000.1—1996改为GB 7000.1;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标准号由GB 7000.15改为GB 7000.217;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制造厂”改为“制造商”。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