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推荐前言 马克·吐温(1835-1910)是美国幽默、滑稽的讽刺作家,原名塞缪尔·朗·克莱门斯,马克·吐温是笔名。他生在密苏里州一个小镇上,从小家庭生活清苦,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十二岁时便去印刷所当学徒。二十岁以后他去密西西比河航运的船上当水手,学会了领航的本领。但不久南北战争爆发,航运业停顿,他便去西部谋生,开始时找矿,一无所获,后去当记者,走上了写作的道路。 马克·吐温当记者时写的是幽默小品。这些幽默、滑稽的故事原本是流传在西部民间的口头文学,后经文人整理改编后发表在报纸上,很受读者欢迎。马克·吐温发挥丰富的想象力,用极度夸张的艺术手法改写这些故事。他常常描写天真、老实、无知的主人公,而且用第一人称,“我”来扮演各种各样的喜剧人物,通过主观愿望与客观现实的反差来达到喜剧效果。这些作品带有讥讽的成分,因而不但具有很强的可读性,还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大家熟悉的《竞选州长》就是一个例子。 马克·吐温写幽默小说成名之后便去东部寻求发展。他同一位富家小姐结婚后定居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此后以写作为生,发表了许多长篇小说。 在马克·吐温写的小说里,有不少是写少年儿童的,例如著名的《汤姆·索亚历险记》(1876)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少年主人公汤姆·索亚厌恶单调刻板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狭窄守旧的清规戒律,追求新奇、冒险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写一个白人穷孩子哈克和黑奴吉姆的故事。这部作品含义深刻,它通过这两个人寻找自由的历险故事,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社会生活,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 《王子与贫儿》发表于一八八二年,是马克·吐温虚构的英国历史故事。小说中的爱德华六世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不过他寿命不长,生于一五三七年,卒于一五五三年,当国王的时间也只有八年(1547-1553);至于贫儿汤姆·康蒂则完全是作者编造出来的。 在这部小说里,马克·吐温主要运田“错位手法”或者说“调包手法”编织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错阳差的偶然机会互相换了一个位置,王子变成贫儿,贫儿成为王子。这一换有什么作用呢?它使得善良、仁慈的贫儿发现了皇家生活有多么奢侈,立法有多么严酷,与民间生活反差强烈;而久住宫中的王子沦为乞丐之后,发现原来老百姓的生活如此之苦,冤假错案如此之多,而种种法令又如此残酷。用文学术语说,这种写法能起到“陌生化”的效果,即长久过惯一种生活的人被投进另一种生活环境之后,他的感受会特别新鲜、特别强烈。《王子与贫儿》故事性强,艺术效果显著,就是用这种手法取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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