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斯蒂文森是英国著名小说家、诗人、随笔作家、游记作家,19世纪英 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20世纪现代主义创 作的先驱之一。本书收录的是他的经典代表作--[金银岛],这部小说是史 蒂文森所有作品中流传最广的,描写了一位敢作敢为、机智活泼的少年吉 姆·霍金斯发现寻宝图的经过,以及在出海寻宝过程中如何智斗海盗,历 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宝藏,胜利而归的惊险故事。 |
| 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1850—1894)是英国小说家。他出生于爱丁堡的一个建筑工程师世家。十七岁时,他进入大学攻读土木工程,但不久就改学法律,毕业后成为一名律师,但他从未开过业,因为他酷爱的是文学。他在童年时代就常常自编故事,大学时就开始给杂志撰稿,走出校门后他又经常在国内及欧洲大陆旅游。凭着丰富的素材积累,怀着对写作的热爱,斯蒂文森一生写了大量的散文、小说、游记和自传等,还从事诗歌和戏剧创作。出版的小说有《新天方夜谭》、《金银岛》、《化身博士》、《诱拐》、《快乐的人们》等等。 斯蒂文森生活和创作的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政治上斗争日益尖锐的时代。在英国,动荡的社会生活、加剧的社会矛盾,都给文学创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和其他的新浪漫主义作家一样,斯蒂文森力图以积极的原则——明朗的斗争、奇异的冒险和轻快的梦想——来抵制当时文坛所流行的阴郁、空虚、消极和悲观的情绪。斯蒂文森关注历史题材和异域风光,喜欢把笔触伸向各类冒险事业的描绘。他认为艺术的作用不仅在于如实地描摹人生,还应当帮助人们避免庸俗肤浅的生活,使人们在有益的想像中获得丰富的精神滋养。因此他在自己的作品中着力塑造英勇、坚强、刚毅的人物形象。 《金银岛》本是斯蒂文森为他的继子创作的冒险小说,出版后受到了各年龄层的读者的喜爱,成为他的作品中最为脍炙人口、驰名世界的一部作品。故事的情节曲折、想像丰富,充分体现了斯蒂文森的浪漫主义风格,被誉为继《鲁滨孙漂流记》之后最伟大的冒险故事之一,让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爱不释手。 故事以少年吉姆·霍金斯自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海岛寻宝、与海盗斗智斗勇的冒险故事。吉姆本是一个小旅店店主的儿子。他无意中得到了一张老海盗留下来的藏宝地图,从而卷入了海盗们争夺宝藏的阴谋之中。他和大夫李维西、居劳尼先生等人出海寻宝,却不料一起落入了海盗们的陷阱,被迫弃船上岛。在岛上,擅自离开岗位的吉姆却偶然遇到了本·刚恩。本早年也是海盗,寻宝未果而被放逐该岛,终于回归正道。在本的帮助下,正直的人们几经周折,终于击败海盗,得到了巨额的宝藏。但出航时的一船人马只剩下了七人,其余的不是葬身鱼腹就是抛尸荒岛。即使是那些回家并得到了宝藏的人,也无法摆脱这次充满血腥与死亡的经历所带来的精神重负。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正是这些特质深深地吸引了向往超越平庸、向往冒险、向往创造不凡业绩的青少年。 吴 山 |
| 他苍老的嗓音尖锐地颤抖着。然后,他用一根棍子敲着门。当我父亲上前接待时,他粗声大气地要了一杯朗姆酒。他慢慢地啜着酒,细细地品味着,眼睛却一直打量着旅店外的悬崖和我们的招牌。 “这个海湾不错,”他终于开口说道,“这家旅店也选对了地方。客人多吗?” 我父亲回答他说,遗憾的就是客人太少,生意清淡。 “那么,”他说,“我就住这儿了。” “喂,伙计,”他冲着身后推车的人喊道,“把车推过来,帮我把箱子提下来,我要在这儿住一阵子。” “你问怎么称呼我?就叫我‘船长’吧。噢,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拿着!”他把三四个金币扔在地上,“用完了就对我吭一声。” 船长天性沉默寡言,白天带着一副铜管望远镜,不是在海湾四处转悠就是在悬崖上游荡;到了晚上,他就坐在客厅壁炉边的角落里,拼命地灌兑了水的朗姆酒。如果有谁和他搭话,他多半不会吭声,只是猛地抬头恶狠狠地瞪上一眼,像汽笛一样一哼鼻子。我们和来店里的人很快就明白别去招惹他。每天散步回来,他都要问有没有什么水手打这里过。我们起初以为他是想念自己的同行了,直到后来我们才意识到他是想躲开他们。每当有水手人住本伯尔旅店,他便会隔着门帘把那个水手打量仔细了才走进客厅;而且只要店里住了水手,他便会静悄悄的像老鼠一样。 至少对我而言,这不算是什么秘密,因为我多多少少分担着他的恐惧。有一天,他把我叫到一边,许诺在每个月的第一天给我一个四便士的银币,条件是我必须时刻警惕一个“一条腿的水手”,这个人一出现,我就要向船长通报。 我不需要过多地讲述那个一条腿的水手是如何在梦里折磨我的。但对于船长,我不像别的认识他的人那样害怕他了。到了晚上,他就坐在那里,喝着朗姆酒,旁若无人地唱着那首老掉牙的烂歌。有时他也会请大家都喝上一杯,然后强迫所有的客人听他讲故事或跟着他一起唱那首歌。我常常听到他们齐声高唱“哟嗬嗬,来瓶朗姆酒”,震得房子都晃动起来。每个人都带着对死亡的恐惧,对生命的珍惜,一个唱得比一个大声,唯恐被船长发现自己没有尽力。 P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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