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际准ISO15674:2001《心血管植入物及人工器官——心脏手术硬壳贮血器/静脉贮血器系统(带或不带过滤器)和静脉贮血软袋》。 本标准与ISO15674:2001的差异: ——本标准增加了引用文件GB/T2828.1。增加了环氧乙烷残留量的限度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检验规则。国际标准的“附录A(资料性附录)评价性能特征应考虑的因素”改为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分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菲拉尔医疗用品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林、洪良通、莫富诚、徐庆官。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