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l353——1999《玉米》。 本标准与GB 1353——1999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调整了等级指标,将三个等级调整为五个等级,并增加了等外级; ——调整了不完善粒指标,并对应等级设定指标; ——增加了检验规则; ——增加了有关标签标识的规定; ——修订了附录A的容重测定方法; ——增加了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吉林省粮食局、辽宁省粮食局、黑龙江省粮食局、河北省粮食局、河南省粮食局、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山西省粮食局、陕西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河南工业大学、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粮集团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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