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2-2007代替JG/T 2-1999):钢制板型散热器》的5.2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G/T2-1999。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华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暖散热器委员会、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德合资大连海鑫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瑞特格散热器(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三叶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G/T2-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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