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第4章要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FCC(V):2004《冷磨柠檬油》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6772—1986《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本标准与GB 6772—1986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一章;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由“1.6%~3.9%”改为“≤4.0%”;含砷量由“≤2 mg/kg”改为“≤3mg/kg”;重金属含量(以Pb计)由“≤5 mg/kg”改为“≤10 mg/kg”; ——增加了附录A典型气相色谱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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