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超,男,河南罗山人。1997年、2003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本科毕业后曾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3年。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曾在《中外法学》、《法学》、《法商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代表著作有《警察作证制度研究》。曾经荣获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三等奖、论文类二等奖、三等奖各1次。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 |
|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方法与思路 三、本书结构 第一章 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 一、救济功能 二、纠错功能 第二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机构性功能 一、监督功能 二、解释与创制法律功能 三、司法决策功能 四、统一法律适用功能 第三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比较分析 一、纠纷解决功能与机构性功能之间的关系 二、两大法系刑事上诉制度功能之比较 三、司法等级制度中的刑事上诉制度功能 第四节 小结 第二章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 第一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一:以审理方式为视角 一、复审制 二、续审制 三、事后审查制 第二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二:以审查范围为视角 一、事实复审模式 二、法律复审模式 第三章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 第四章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改革方案之反思 第五章 司法权视野下的刑事上诉制度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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