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和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牵头,编写《中国精神障碍防治指南》。本《指南》现已完成的是:精神分裂症、抑郁障碍、双相障碍、老年期痴呆和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本《指南》参考和借鉴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指导建议,国际精神药物治疗规程委员会(IPAP)以及美国哈佛医学院的专家也多次提出咨询建议。本《指南》的指导思想之一是:精神分裂症、抑郁障碍、双相障碍和ADHD的发生和发展,都是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们的防治必须采取生物—心理—社会的综合措施。合适的精神药物治疗对上述疾病有肯定的效果,但是不能忽视也不能偏废心理社会干预。老年期痴呆虽以生物学因素为主,但在干预方面,社会心理干预仍占重要地位。本《指南》的另一指导思想是上述各类精神障碍,都呈慢性或慢性发作性过程,因而需要全病程防治。在病程的不同阶段,采用以人为本的不同措施。本《指南》的起草委员会,包括来自全国各省市的50余名精神科临床及精神卫生预防管理的专家。老年期痴呆部分,还邀请神经科和老年科专家参与编写和审稿。在《指南》的读者主要是在第一线服务的精神卫生工作者,包括专科医师、通科医师、综合医院心理科医师、临床社工师以及精神卫生管理人员。 |
| 1 精神分裂症的概念 2 精神分裂症的流行病学及防治现状 2.1 精神分裂症的流行病学概况 2.2 精神分裂症的防治现状和任务 3 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危险因素及相关因素 3.1 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相关因素 3.2 精神分裂症的神经生物学改变 4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评估和诊断分类 4.1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评估 4.2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表现、病程和预后 4.3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与分类 4.4 有关量表的应用及其临床意义 5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 5.1 治疗目标 5.2 治疗策略 5.3 药物治疗 5.4 心理治疗 5.5 改良电抽搐疗法 6 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程序 6.1 急性期治疗 6.2 恢复期治疗(巩固期治疗) 6.3 维持治疗 6.4 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治疗 6.5 抗精神病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程序 6.6 抗精神病药物出现并发症的治疗程序 6.7 抗精神病药物出现其他问题的治疗程序 6.8 抗精神病药物超量中毒的治疗程序 6.9 换药 7 特殊人群 7.1 儿童精神分裂症 7.2 老年期精神分裂症 7.3 孕期、围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精神分裂症 7.4 合并躯体疾病患者的药物治疗 7.5 合并其他精神障碍的精神分裂症 7.6 精神分裂症与自杀问题 8 精神分裂症的康复 8.1 康复和康复医学的概念 8.2 精神分裂症是产生精神残疾的主要疾病 8.3 精神残疾康复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方式 9 精神分裂症的人群防治 9.1 政策和各部门的支持 9.2 人员培训 9.3 精神卫生的健康教育 9.4 心理社会干预 9.5 心理应激应对模式的指导 9.6 疾病与危险因素监测 9.7 人群防治计划的设计与评估 10 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的推广和实施 10.1 《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中与精神分裂症防治有关的指标 10.2 加强卫生部门的主导作用,协调多部门参与精神疾病防治工作 10.3 广泛开展《指南》宣传和培训,提高专业人员防治重点精神疾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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