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有效地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财政部于2004年8月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个制度的颁布,是我国会计改革和会计规范体系建设中的又一重大成果。我们尤其感到欢欣鼓舞的是,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实现基本与国际惯例一致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并颁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不仅仅是解决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标准问题,同时,更是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和进步的重要推动。本书以会计要素为主线,对该会计制度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讲解,并列示了许多操作方法。 适用层次:广大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 |
|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 第二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基本前提 第三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基本要素 第四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工作的组织 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第二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第三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核算流程 第三章货币资金与应收款项 第一节货币资金 第二节应收票据 第三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第四节坏账准备 第四章存货与待摊费用 第一节存货概述 第二节存货的增减变动 第三节待摊费用 第五章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 第一节投资概述 第二节短期投资 第三节长期债权投资 第四节长期股权投资 第六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概述 第二节固定资产取得 第三节固定资产折旧 第四节固定资产维修和处置 第五节无形资产 第六节其他资产 第七章负债 第一节负债概述 第二节流动负债 第三节长期负债与受托代理负债 第八章收入、费用与净资产 第一节收入 第二节费用 第三节净资产 第九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 第三节业务活动表 第四节现金流量表 第五节会计报表附注与财务情况说明书 附录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原文 附录二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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